民营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2020年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2个月的本市民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补贴标准
企业招用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满12个月后按4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及12个月的社保单位缴费部分补贴。
三、所需资料
(一)民营企业营业执照;
(二)《成都市民营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
(三)《成都市民营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
(四)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
四、资金渠道
由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列支。
五、申报时限
企业需在为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后的3个月内提出申报。
六、申报和拨付流程
企业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报上传所需资料,或联系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预约临柜办理。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其他
本细则规定的补贴与《关于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8〕193号)规定的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附件:
1.成都市民营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成都市民营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
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满3个月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招用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3个月后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所需资料
(一)中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成都市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三)《成都市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
(四)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
四、资金渠道
由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列支。
五、申报时限
用人单位需在为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后的3个月内提出申报。
六、申报和拨付流程
企业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报上传所需资料,或联系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预约临柜办理。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附件:
1.成都市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成都市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
第一类:毕业创业补贴:
从创业培训、一次性创业、创业吸纳就业、岗前培训、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灵活就业、就业见习、求职、公益性岗位、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10个方面提出不同的补贴方式。凡是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均可申报。
1、创业培训补贴——毕业学年在蓉高校的在校生,已取得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和在蓉高校参与、组织创业培训的,均可按照900元/人/年的标准,向市、区就业部门申报补贴。
2、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首次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项目获得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按项目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的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在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向所在区(市)县就业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资金。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4、新录用高校毕业生培训补贴——市域内企业(单位)与新录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培训合格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和取得证书的人数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5、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市域内小微型企业吸纳2013年度或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招用企业期限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6、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本市户籍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从事灵活就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体身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的70%,给予期限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7、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单位),可向区(市)县就业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800元。
8、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按800元/人的标准向所在高校提出求职补贴申请。
9、公益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对在街道(乡镇)、社区(村)从事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或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的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用人单位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10、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就业社保服务站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成功后,由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基本利率给予100%的贴息支持,其贷款总额不超过1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第二类:逐梦计划
一、申报单位
青羊区就业局
二、优惠政策
企业提供岗位并为其购买社保的,可全额返还单位缴纳的社保金额,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申请条件
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小微型企业。
四、申报程序
1、需先为对应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2、向区就业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3、区就业局审核申请材料,向申请人出具审核结果;补贴由区就业局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申报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户;
3、现有职工花名册;
4、最近一个月职工工资表(需员工签字或附银行卡号);
5、企业招用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
6、企业与招用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
7、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企业盖章);
8、企业最近一月的缴纳社保凭证;
9、县级以上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原件,网上申报、单位录入申报人信息。
六、补贴对象
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小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