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
新生儿预参保登记成功后,应及时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广西税务APP缴费,也可到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柜台缴费。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未缴费的,预参保登记信息作废,需到医保经办机构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结算管理:
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登记并足额缴费后,可持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结算,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有效,超过3个月的,须凭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结算。
特殊人员管理:
享受政府代缴个人缴费补助的特殊人群的新生儿先按照普通新生儿参保缴费,享受普通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取得户籍信息及认定为特殊人群身份后办理退费,待遇差额部分进行二次报销。
其它要求:
(一)初生新生儿在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预参保登记是落实医保扶贫、为基层减负的重要工作措施,各级医保、税务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信息系统的改造,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级医保部门要做好定点医疗机构新生儿预参保登记的业务培训及指导,并将相关新生儿预参保登记服务纳入协议管理,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级医保、税务部门要简化经办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拓宽缴费、信息修改申报途径。条件成熟的市实行同城通办,异地通办,减少参保群众跑腿。
(四)各级医保、税务部门要通过官网、公众号、APP、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使参保群众懂政策、知流程、会缴费,并积极引导新生儿取得户籍信息后主动完善身份信息,办理正式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