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参军入伍身体素质条件 青岛入伍政策

地方特产2022-05-18 00:53:31佚名

青岛市参军入伍身体素质条件 青岛入伍政策

  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以下几项基本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3.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0.3)。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部分条件兵外合格。

  4.色觉:色弱,色盲,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5.血压:收缩压≥90 mmHg,<140 mmHg;舒张压≥60 mmHg,<90 mmHg。

  6.四肢: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部分条件兵超过4cm),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7.瘢痕: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8.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征兵体格检查主要包括: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辅助检查、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具体标准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标签: 不合格  瘢痕  长径  肘关节  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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