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电摩”上牌
登记注册所需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非三亚户籍人员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原件);
机动车来历证明;
需提供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已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
如因工作等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办理,可委托代理人代办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受托人凭委托人(车主)出具的委托书或交管12123平台的网上委托凭证即可办理。
上牌网点
以下9个上牌点均可办理“电摩”“电自”“非标电动车”注册登记挂牌业务。
注意事项
以上9个上牌点无需网上预约,现场排队即可办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09:00—12:00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车主尽快前往上牌点领取号牌并按规定安装。
“电摩”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进行注册登记、已领取号牌未按规定安装)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5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将被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车辆。
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未进行注册登记、已领取号牌未按规定安装)上路行驶,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将被处以30元罚款的处罚。如现场可提供发票、合格证,交警将引导、拖移车辆前往附近上牌点进行注册登记,无法提供车辆来源证明、具有盗抢嫌疑的车辆,交警将一律暂扣车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