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社保缴费基数 2020年南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地方特产2022-05-18 00:51:39佚名

2020年南宁社保缴费基数 2020年南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确定广西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078元(5256.5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与2019年保持一致,其中缴费基数

  上限为——15769.5元/月

  下限为——2955.1元/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153.9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注:

  1.南宁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由市社保经办部门统一调整,单位无需申报。

  2.南宁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医保行政部门政策规定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

  2020年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下限2955.1元至上限15769.5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一览表(2020年)

养老保险档次 缴费基数(元)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元/月)
下限2955.120%591.1
60%3153.9630.8
70%3679.6736.0
80%4205.2841.1
90%4730.9946.2
100%5256.51051.3
150%7884.81577.0
200%10513.02102.6
上限15769.53153.9

  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一览表(2020年)

险种缴费基数(元)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元/月)
基本医疗保险3153.910%315.4
大额医疗费用统筹

90元/年
本文标签: 基数  下限  南宁市  养老保险  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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