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换领
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
距有效期满三个月内,持证人应到批准残联申请换证,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
残疾人证有效期满未更换的,批准残联应在期满当月告知持证人;逾期仍未更换的,批准残联应于次月在残疾人证系统中将其标注为冻结状态。
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交回批准残联换领。
拓展阅读>>>
自2021年6月28日起,残疾人证业务“跨省通办”服务正式上线,残疾人证新办、换领(包括到期换证、残损换新、资料更新)、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业务均可实现“跨省通办”。
地方特产2022-05-18 00:48:12佚名
残疾人证换领
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
距有效期满三个月内,持证人应到批准残联申请换证,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
残疾人证有效期满未更换的,批准残联应在期满当月告知持证人;逾期仍未更换的,批准残联应于次月在残疾人证系统中将其标注为冻结状态。
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交回批准残联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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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6月28日起,残疾人证业务“跨省通办”服务正式上线,残疾人证新办、换领(包括到期换证、残损换新、资料更新)、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业务均可实现“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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