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年满60周岁。
(2)已按规定缴费并到账(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
(3)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力参保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和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等)。
数量及方式
参保人员达到60周岁前一次性办理。
申请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相关表格
本事项申请表格请到办事现场领取。
办理流程
(1)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于年满60周岁之前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待遇领取通知表》上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2)县级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核定待遇后,从参保人办理完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起,通过合作金融机构将城乡居民保养老金按月发放入参保人银行卡(折)中。
受理机关地址
申请人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居民保村级便民服务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县(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