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长期在我市生活的流动人口落户我市的核准分值设定为120分,申请人的总积分达到落户核准分值的,准许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我市。
办理材料:
1、《居住证》;
2、《持居住证办理积分落户审核表》;
3、户口簿或身份证(随迁人员需提供身份证);
4、婚姻状况证明;
5、落户地户口簿和合法房屋手续;
6、落户地户主身份证(或户主到场填写《办理户口登记申请表》)。
沈阳积分落户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哪类人群?
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还有从事环卫、护理、保安、民办教育、殡仪服务、公交驾驶、消防等特殊艰苦行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