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前,市司法局发布《重庆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告知书》中提醒考生,从10月2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连续14天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m.cq.bendibao.com/news/www.moj.gov.cn)报名系统“考生每日健康打卡”页面,完成信息填报。同时从10月8日至10月16日登陆司法部网站(http://m.cq.bendibao.com/news/www.moj.gov.cn)准考证打印页面,签订《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后,打印准考证。
更重要的是,考生要提供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渝康码”核酸检测结果)。
考生还要在考前申领“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每日查看显示状态。如“渝康码”和“行程卡”出现非绿码状态,本人应迅速查明原因,立即向考区司法局报告,由考区司法局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考生考前自测体温异常(≥37.3℃)的,应当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并提前联系考区司法局进行信息登记,考试当日体温仍然异常(≥37.3℃)的,持发热门诊就诊记录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由疫情防控组工作人员带至专用隔离考场参考;考试当日,考生进行体温检测时异常(≥37.3℃)的,经适当休息复测后,体温仍异常(≥37.3℃)的,由疫情防控组工作人员带至专用隔离考场参考;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考生,经专业评估,认定可以继续完成考试的,安排到专用隔离考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