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已于3月20日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由原来按98天产假标准发放生育津贴,修改为“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一百二十八天,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据初步测算,我省生育津贴一年将多发放给女职工4亿多元,女职工产假期间收入更有保障。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至分娩前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含生育月之前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之前的连续十二个月均需参保缴费);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除了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条件之外,还必须符合下面情形:
1、分娩项目
① 按规定已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
② 在厦门定点医院分娩,并刷社保卡结算。
2、计划生育项目
① 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② 在厦门定点医院手术,并刷社保卡结算。
部分符合以上条件,但电子信息缺失人员仍需备齐材料前台办理;
3、有本人厦门的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暂不支持平安、民生、华夏、浦发、中信银行的银行卡(作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账户);
4、社会保障卡已设置交易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
如果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孕妈妈手机操作无法成功申领,别着急,您可以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分娩次月15日后至分娩后12个月内(即宝宝一周岁内),带上以下申请材料至前台办理申领手续,请注意,逾期就无法办理了哦!
生育津贴有多少: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
生育津贴领取天数:128天(注意,产假至少158天,剩下的天数由单位补齐)
手机申领生育津贴操作步骤
1、进入厦门医疗保障局官方申领入口
2、 填写相关信息;(手术次月15日后才可申请)
3、 输入社保卡交易密码进行身份验证;
4、确认基本信息;
5、填写银行卡信息,点击提交申请;
6、提交成功后返回首页申请列表,可以查看办理状态,点击可查询详细办理信息;
7、在申请须知底部,可以查看“历史待遇发放查询”和“生育保险缴费查询”。
撤销
1、选择要撤销的记录,点击进入详情页选择“取消申请”。
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需当场核验原件。非中文的材料需翻译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境外出生证需中国大使馆认证或公证部门翻译并出具的国外出生证明公证书。
一、必备材料
本人社会保障卡(因业务涉及个人待遇,必须携带原件核实个人信息)、本人厦门银联储蓄卡、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尽量避免使用规模相对较小的银行所发的银联卡,已经确认无法使用的有中信、民生、浦发、汇丰、渣打等银行。
二、其他材料
(一)分娩项目
1、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原件需加盖医院章,出入院诊断孕产次信息缺失的,需提供入院记录;诊疗经过与出院诊断不符的,需提供分娩或手术记录);
2、一、二孩登记表或生育服务证原件(根据卫计委规定,属于免于办理计生证的,可按规定提供登记报备材料)。台港澳及外籍人士无法提供一、二孩登记表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二)计划生育项目
1、门诊实施手术的:门诊收费票据(发票)复印件、医疗费用清单复印件和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清单应体现以下收费项目:“人工流产术”或“药物性引产处置术”或“宫内节育环放置术”或“宫内节育环取出术”或“输卵管结扎术”或“输卵管复通术”或“输精管结扎术”或“输精管复通术”;病历应写有首诊记录、手术记录);若为自然流产、稽留流产及4-7个月引产的,还需提供流产前后的hcg检验报告单和B超报告单复印件,其中自然流产未行刮宫术的,还需提供加盖诊断医院章的诊断证明书原件;
2、住院实施手术的:住院收费票据(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3、免费计划生育手术的: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实施免费手术的个人承诺书。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