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奖励按季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在季度首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承诺书》;
2、《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3、《小微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奖励人员花名册》;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申报补贴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表格下载地址:http://imgbdb3.bendibao.com/njbdb/live/202112/20/20211220173324_23043.doc
申请单位为劳务派遣企业的,另需提供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南京市劳务派遣企业派遣人员花名册表》。
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奖励应当在招用人员后的2年内申请;一次性奖励应当在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后方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