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报建审批时间
(一)前期审批共25个工作日(村10个工作日(含公示),镇街15个工作日);
(二)报建审批共5个工作日;
前期审批阶段,申请人应根据申请建房的宅基地红线图,进行农房建筑方案设计。对申请联户建房的,申请人须向镇街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宅基地宗地合并手续,确定权益分配方式,每宗联户建房的规模不得超过3户。
然后,申请人登录农房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网—东莞—其他特色服务)上传资料提交建房申请。经核查符合条件的,镇政府核发《农房建设批准书》,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村及申请人,并在属地镇街的政务网公布。对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存在问题。
申请人可凭《农房建设批准书》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临时水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