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湖南省人社局补贴)

地方特产2022-05-17 23:38:30未知

湖南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湖南省人社局补贴)

  湖南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21日

  一、对企业(单位)和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未缴齐上述三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补贴。

  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计算方式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 60%执行,费率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率执行。“4050”人员(女性年龄在 40 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 50 周岁以上,下同)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 60%予以补贴,非“4050”人员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 40%予以补贴。

  三、符合条件的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补贴按前款非“4050”人员标准执行。

  

本文标签: 社会保险  人员  高校毕业生  按上  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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