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带齐所有资料到东莞优才服务中心或单位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分局根据优才卡系统操作指引填报申请、上传附件材料。其中,需提供《单位推荐书》或单位出具任职证明等材料的,请申请人提前下载打印,经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加盖单位公章,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上传到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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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受理窗口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则进行退案撤销处理。并要求申领人补充证明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审核认定期限自再次补交材料时重新计算。如申请通过,申领人会收到短信通知。
换领第三代社保卡(含优才标识)。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申领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及旧版社保卡到指定银行换领第三代社保卡。申请人如需换领新卡,须在审核通过后到指定银行办理点完成换领程序。申领人也可选择不换领含标识的第三代社保卡。
有关优才卡相关咨询电话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科:22819020、22013993、22820828
东莞市优才服务中心:22835529
东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22898830、 22898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