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宿迁市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1号楼;宿迁市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1号楼114-120号窗口
咨询方式:
0527-84359029
办理材料: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关系)转入联系函
受理条件:
1.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的
3.参保人员在参加失业保险期间跨统筹地区就业的
4.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