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工伤异地居住(阳江工伤异地居住报销)

地方特产2023-08-11 13:24:07未知

阳江工伤异地居住(阳江工伤异地居住报销)

  一、办理对象

  阳江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人员。

  二、办理条件

  没有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及在市外境内连续居住半年及以上的异地居住的工伤职工,因工伤异地就医时须进行异地居住(就医)备案。

  三、办理所需材料:。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不包括参保单位或参保人补充材料的时间)。

  五、表格模板

  《广东省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备案表》

  六、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10年第586号)、《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第37号公告)、《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2号)、《广东省工伤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

本文标签: 异地  广东省  工伤  工伤保险  参保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