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优才卡有效期期满未续办的自动失效。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新办程序重新申办东莞市优才卡。持卡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取消其东莞市优才卡持卡人身份:
(一)在申报市镇两级财政扶持资金、各类人才计划、科研项目、或者从事科学研究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持卡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个人原因或工作变动不在东莞创新创业的;
(三)其他应当予以取消的情形。
通过单位或者组织申办的东莞市优才卡,因持卡人离开单位或者组织,或者离开我市的,相关单位或组织应当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注销该持卡人的优才卡持卡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