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出生医学证明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申领人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申领人关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书面申请;
(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三)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原《出生医学证明》仅记载新生儿父母一方信息的,可只提供记载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四)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的报纸原件;
(六)原签发机构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页复印件和原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原签发机构有接产记录但无相关住院病历的,需提供医院接产证明。无法提供本款上述材料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与子(女)的三方亲子鉴定证明。
(七)助产机构外出生的补发,需提供助产机构外出生的首次签发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原签发机构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