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州永泰幼升小招生条件(2021年福州幼升小最新政策)

地方特产2022-05-17 22:07:41未知

2021福州永泰幼升小招生条件(2021年福州幼升小最新政策)

  (一)农村小学:

  按户籍和常住人口就近招生入学,根据校历安排的时间开学注册。

  (二)城区小学

  1.招生条件及要求

  (1)2021年8月31日前具备樟城镇、城峰镇(以下简称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2021年8月31日前在城区购房且已经交房的购房户子女,须提供监护人的购房正式交款税务发票、经房管所签章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交房时间一年以上的购房户必须提供房产有效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明)。

  (3)县环卫所职工适龄子女,按《关于环卫工人子女(非城区户籍)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若干规定》精神,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4)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5)2021年8月31日前在城区购房但未交房的购房户子女,在城区小学统筹安排。

  (6)在我县务工持有居住证的外县(省、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的适龄子女确需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必须提交原籍户口簿和父母一方的居住证、身份证,在城区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按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入学。

  (7)本县城区外乡镇户籍且非购房户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地学校入学。在城区小学有学位富余的情况下,城区外乡镇户籍的父母一方于2021年3月1日前进城务工、从业随带的学龄子女确需在城区学校就读的,监护人须持用人单位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地村居签章确认的住所证明、原籍户口簿以及经户籍地中心小学签章同意的《永泰县城区外乡镇进城关务工人员随带子女就学申请表》,向有学位富余的居住地就近学校登记,按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入学。符合规定的人员若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学校组织监护人抽签决定。

本文标签: 城区  户籍  子女  签章  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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