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制度,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治疗多发病、常见病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门诊待遇更实惠。通过改革,将补齐我市职工医保门诊费用保障的制度短板,在既没有增加职工个人缴费,也没有增加单位缴费的情况下,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增加了一重保障。与原门诊统筹政策相比,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惠及全市所有职工参保人员,群众在任意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都能够享受报销待遇。保障水平也将大幅度提升,会有效缓解门诊费用问题,特别是部分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额度不够用的难题。同时,门诊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均向退休群体适度倾斜,进一步减轻了老年群众的看病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