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待遇是什么?
答: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给予救助,其中:特困人员按 100%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 6 万元;其他重点救助对象按 80%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 5 万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年度内累计超过 2500 元以上的合规费用按 60%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年度内累计超过 6000 元以上的合规费用按50%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 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