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首次投保在产品生效日前已确诊以下列明的严重既往症的一类或几类,并因该疾病或其并发症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险,本产品不予赔付:
①肿瘤类:恶性肿瘤、原位癌;
②肝肾疾病类: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③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严重心律失常、脑血管疾病(脑梗死、脑出血),高血压3级(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及以上)、主动脉瘤或主动脉夹层;
④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四大严重既往症除外是什么意思?
产品生效前已确诊的四大类严重既往症及其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在保险赔付范围。关于四大严重既往症的判断以客户提交完整医疗索赔单证经保险公司专业医审判断为准,不建议口头咨询客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