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单位离职;
2.终止灵活就业;
3.企业倒闭;
4.学校毕(肄、结)业生且未有就业经历的;
5.退伍;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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