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材料:
(一)报名
1、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户口簿、出生证、监护人二代身份证等材料。
若业主子女属以下三类情况之一则需对父母房产进行查册:
(1)幼儿与父母一起和直系祖辈同住,业主是祖辈,且父母在广州市没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的(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
(2)小区业主是幼儿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但幼儿的父母在广州无房产或其他居住地的(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
(3)幼儿的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
2、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以“天河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要求上传材料为准。
(二)资格审核
幼儿园现场打印《广州市天河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报名表》,拟录取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签名确认,并向幼儿园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
(2)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若户口簿不共有则须提供幼儿户口簿、出生证或法定机构如法院、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监护证明。
(3)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4)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
(5)其他幼儿园要求的有关资料。如是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幼儿,还需按清单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