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材料
1、幼儿户口簿、出生证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与户口地址一致的小区房产证;
3、幼儿父母及该房产权属情况查册证明(查册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后);
4、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原件);
5、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6、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备注:
通过电脑派位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幼儿出生证、户口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监护人身份证及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拟录取幼儿园办理资格审核手续。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