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备案咨询:
区就业促进中心培训指导科
电话:56123126 李老师
邮箱:bspxywzd2020@163.com
补贴经费申请:
区就业促进中心培训指导科
电话:56123125 胡老师
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单位:税收征管关系在宝山区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2、培训对象:必须是在本市、本申报单位缴纳社保的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劳务机构劳务派遣人员由其实际用工单位进行申报。
3、培训内容:与申报单位主营业务相关,主营业务是指单位为完成其经营或运作目标而从事的日常活动中的主要活动,可参考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上规定的主要业务范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