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即可落户,不再仅限住宅
新政:在沈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含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可在沈阳市落户。
解读
原有的购房落户政策仅限于普通住宅,此项政策将范围扩展到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房屋,且取消了原在我市购买非住宅需达到50平方米面积或20万元金额的限制。
那么,外地人在沈阳购房有什么限制吗?沈阳人办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非沈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没有住房的,可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沈阳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沈阳限购政策仅涉及到普通住宅中的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包括住宅和非住宅)、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非住宅类商品房,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一、办理材料:
1、户口簿或身份证(随迁人员需提供身份证);
2、产权人及随迁人员婚姻状况证明;
3、合法房屋手续。
二、申请条件:
外埠人员在我市购买(包括参加房改的军产房等、赠与房、继承房等)成套住宅,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准许本人、配偶、同住(指户口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未婚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我市(军人购房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可迁入)
三、办理流程:派出所直接受理(落农村地区需报分局审批)
四、办理时限:即办(报分局审批需5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派出所
六、受理公众办事时间:工作日8: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