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 》
由于《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21〕24号)已取消“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等内容表述,2022年的学位分配方式由原来的“统筹安排学位”和“积分入学”两种方式修订为“积分入学”一种方式。
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总积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分值(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准)+《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充加分指标》分值(以“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