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一档缴费的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5%(基本药物为9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5%;
二档缴费的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5%(基本药物为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
一医疗年内支付限额为500元
门诊医疗费用中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按80%比例支付。
报销材料:
1.医保卡,医疗手册
2.入院诊断书、出院证明;
3.住院病历复印件;
4.费用清单;
5.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6.如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所用的费用还需提交,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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