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11月1日正式启动与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等9省(区、市)间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10省(区、市)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再回户籍地。
办理流程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需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材料,签订书面承诺书。
未满16周岁的,需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申请材料。
办理提示
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提醒,办理居民身份申领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请尽量穿着深色、亮色有领或圆领上衣,勿穿白色上衣;
2. 请勿佩戴美瞳类隐形眼镜或框架眼镜;
3. 请将头发梳理整齐,不要梳的过高,耳朵外露,勿焗染过于鲜艳的发色;
4. 请勿佩戴首饰(如发卡、耳环、项链等);
5. 请勿化浓妆,拍照时表情端庄大方;
6. 可提前拨打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