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青年大学生人才引进补贴领取方式
(一)实时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诸葛英才线上智慧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申请人所在企业(事业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通过“诸葛英才线上智慧服务平台”统一申报,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1.《南阳市引进(培养)青年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系统自动导出后加盖公章);
2.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
3.职工与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与所在事业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聘用合同;
4.社保缴纳凭证(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5.其他有关凭证材料。
(二)资格复审。人社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事业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及时反馈复审结果。
(三)研究审定。复审通过的,由人社部门通知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的,提交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社会公示。审定后,将拟享受补贴人(单位)信息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理的人社部门(驻宛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市直事业单位等由市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项目资金后,及时将资金拨入申请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