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标准
(一)零新增。辖区内连续5日无新增感染者。
(二)严管控。辖区内密切接触者已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无居家隔离条件的均已转移至集中隔离场所。
(三)秩序好。人员排查、健康监测、个人防护、清洁消毒、垃圾处置、宣传引导、服务保障、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辖区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良好。
无疫小区创建流程按照“自愿申报、成熟即报、即报即评、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创建。
“无疫小区”由乡镇(街道)评定,“无疫社区”由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负责评定。在收到书面申报材料1日内,出具评定意见。“无疫小区”报区县备案,“无疫社区”报市社区防控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