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供暖规定温度:18度
室温一直达不到规定的18度,应该向谁反映?
答:根据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泰安市供热条例》规定,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测温要求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完成检测。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为什么会出现冬季室外天气越冷,室内越不暖和的情况?
答:我市的冬季供暖室外设计温度是-6.7℃。如果多次出现连续-10℃以下的极端天气,供热系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同时许多建筑没有采取保温措施,大量热量从室内散失到室外,也是室内温度不高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