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相关疫情风险区和解除原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市民朋友们: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9日24:00时起,调整和解除大足区部分风险管控区域,具体措施如下:
一、将我区通桥街道天星社区康桥名邸小区7幢6单元、万古镇石牛村9组8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1. 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 区域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解除万古镇世纪路1号、石兴街40号二单元原临时管控措施,解除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码查验等防控措施,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各单位(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大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