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失业保险价格补贴9月发放政策(济宁市失业补助金政策)

地方特产2022-11-18 14:31:00未知

济宁失业保险价格补贴9月发放政策(济宁市失业补助金政策)

  济宁市9月再次启动失业保险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10月17日,省发改委下发《关于济南等13市启动2022年9月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通知》,济宁市2022年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食品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为9.4%,达到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食品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到6%。这是继7月之后,我市再次启动失业保险价格补贴机制,也就是说,9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月除了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外,还可以额外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价格临时补贴采取“按月计算、按月发放”的办法,补贴数额参照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上涨幅度确定,具体测算方法为: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当地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测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9月份,市本级、任城区、兖州区、经开区、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的价格临时补贴为75元,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的价格临时补贴为67元。

  我市各级经办机构依托业务系统,采取“免申即享”的工作方法,根据2022年9月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名单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至失业保险金领取账户,确保应发尽发、不漏一人。此次,我市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3.2万元,惠及11375名失业职工。

  另外,为了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9月份,省政府阶段性降低启动条件,自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三个启动条件之一的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的条件降低到达到3%即可。降低启动条件代表着失业职工未来有了更大的可能性可以领取价格临时补贴,这也彰显着政府保障基本民生、兜牢民生底线的责任和担当。

本文标签: 价格  价格指数  涨幅  济宁市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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