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应于10月底完成。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所在学校初审,学校所在省辖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所在学校公示,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一)个人申报( 7月25日至8月15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被退回的申请,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要求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否则视同放弃。
(二)系统审核及学校初审(7月26日至8月31日)
为精简相关证明材料和优化申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相关部门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分类校验。省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分别利用相应的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残疾人信息库进行比对校验审核。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于7月26日起通过申报系统(http://222.143.34.190:8081/jyweb)进行初审,重点核查困难毕业生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审核不通过的,学校须注明未通过审核原因并反馈毕业生本人。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三)人工审核(7月26日至8月31日)
人工审核适用于申报过程中系统审核未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毕业生需要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相关院校应及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要在系统里标注并在申请表上加盖院校公章,集中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四)汇总复核并公示(9月1日至9月30日)
各地人社部门要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复核并及时反馈各相关学校最终复核结果。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复核人员名单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要求,对涉及毕业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公示通过名单上传系统,并将申报材料上报当地人社部门。当地人社部门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信息系统备案。
(五)拨付资金
10月底前,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