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行政服务中心契税缴纳专区开设契税补贴申请窗口,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并向审核结果存在争议的纳税人提供解答。
申领范围
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偃师区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二手房),在房管部门取得网签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
且在2022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可认定为本次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
在2023年1月1日(含本日)以后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