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用对象须为2022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实施对象:招用2022毕业年度首次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一个月以上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开头)。
执行期限: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免申即享: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依托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对省级部门推送的2022年度省内外毕业生参保数据进行核查核实,并于数据下发30日内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申请即可享受。
企业如需自主申报,可通过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窗口或江苏人社一体化系统、江苏智慧人社APP线上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