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宣传及办事指南
一、补助对象
(一)关于补助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的对象及条件。
1.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个月以上(本次参保日期或本次参加工作时间为2022年内)的企业,核发一次性扩岗补助时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保险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2.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个月以上的企业。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且2022年9月1日后仍处于失业保险参保状态。
(二)关于补助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青年补贴的对象和条件。招用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个月以上的企业。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2022年1月1日后进行失业登记,被企业招用时年龄在16-24岁期间的人员,且企业申报时失业保险缴费满1个月以上,核发一次性扩岗补助时企业招用的16-24岁青年失业保险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二、经办流程
(一)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流程。对系统初筛为大型企业的,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对系统初筛为中小微企业的,由企业到参保地经办机构书面申请补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验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劳动合同备案系统信息或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核实无误的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流程。依据省人社厅下发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拟享受扩岗补助数据,由企业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验毕业生毕业年度、劳动合同备案系统信息或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核实符合条件的直接向企业发放,无需企业申请。
(三)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办理流程。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拟享受扩岗补助数据,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完失业登记日期(在2022年度内)、本次参保日期(在2022年度内)、参保时限(参保缴费满1个月以上)和劳动合同备案系统信息或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后,核实符合条件的直接向企业发放,无需企业申请。
(四)其他经办流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对“免申即享”结果提出异议的企业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须提交申请,按照《昆明市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业务经办规程》要求办理。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温馨提醒
1.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的经办机构不再受理。
2. 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指的是不同企业在不同年度不得以同一职工分别申请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
3. 企业应依法如实申报,并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条件,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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