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且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申请材料:
1、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 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3、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就业见习补贴审核表( 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4、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就业见习补贴花名册、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考勤表( 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点击申请)
2.人才服务中心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发放的决定。
3.决定并办结事项后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就业见习补贴。
常见问答:
1、为什么我单位的见习人员无法领取补贴?
可能为见习协议签订时间到期或者其购买了保险,两种情况都视为终止见习
2、我单位有高校毕业生,且没买过保险为什么不能纳入见习?
可能学历不满足大专及其以上的标准或者毕业已经超过两年
3、参加见习对单位工资标准有要求吗?
有,单位发放给见习人员的生活补助金额不得低于16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