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1.政策内容:进一步扩大见习规模,对于超过省人社厅下达我市见习任务的部分,按照省人社厅见习补贴标准由市、县(区)财政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发放。
2.补贴对象:吸纳见习人员的用人单位(见习基地)。
3.补贴标准:按照见习人数和见习期限给予用人单位(见习基地)每人每月1400元的见习生活补贴。
4.申请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或“皖事通”平台“高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专区“宿州市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模块,按照提示上传申请材料,提交至属地人社部门。
(2)审核:用人单位所属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后,予以退回。
(3)公示:通过用人单位所属人社部门官网或政府网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姓名、毕业学校、学历、见习单位、见习期限和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7个工作日。
(4)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见习基地)银行账户。
5.申请材料(拍照上传):
(1)宿州市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2)就业见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