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迁移
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问题,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办理;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申请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离婚证及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离婚双方关于未成年子女户口迁移的协议书(协商一致的出具);
4、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特殊情况
1、协商不一致的
公安派出所告知后按照离婚证及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随有抚养权的一方迁移。
2、另一方不愿出具《居民户口簿》,抚养权人无法迁移未成年子女户口
经公安派出所调解无效的,离婚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及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公安派出所应及时通知持原居民户口簿的一方到户籍地办理相关户口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