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 公安交通管理 |
事项名称 | 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业务 |
个人/企业 | 行政单位 |
设定依据 | 公安交通管理法 |
办理机构 | 车管所 |
申请条件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办理材料 | 申请注册登记的,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机动车所有人的处身份证明;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
办理流程 | 第一步:导办台咨询并引导群众办理及整理各相关业务材料;第二步:外检窗口交验机动车;第三步:受理窗口提交整理好的资料入户;并自动选号及制证;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办结;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
办理机构、地址、电话 | 车管所 淮河大道西段 淮滨县为民服务中心 电话:0376-8158801 |
是否收费 | 是 |
收费标准 | (豫发改收费【2011】1128号) |
收费情况 | 收费标准:入户费用125元(号牌工本费100元、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机动车登记证书费15元)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豫发改收费【2011】1128号) |
办事所需表格 | 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