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对象、条件和缓缴期限
5类特困行业企业
认定标准:
属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这5个行业,并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
缓缴期限:
养老保险:缓缴至2022年12月;失业、工伤保险:缓缴至2023年3月。
申请材料:
《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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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17类扩围行业困难企业
认定标准:
① 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17个行业范围。
② 2022年度连续三个月累计为亏损状态,且申请缓缴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缓缴期限:
养老保险:缓缴至2022年12月;失业、工伤保险:缓缴至2023年3月。
申请材料:
① 《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② 2022年度连续三个月累计亏损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认定标准:
①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有关标准,划定为中小微企业的。
② 2022年度连续三个月累计为亏损状态,且申请缓缴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缓缴期限:
养老保险:缓缴至2022年12月;失业、工伤保险:缓缴至2022年12月。
申请材料:
① 《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② 2022年度连续三个月累计亏损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2、申报途径
线上: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事项进行申报。
线下:就近前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3、费款补缴时间
1.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
2.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应在缴费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开始补缴,可以一次补缴到位,也可以选择按月分期补缴的方式,每月补缴不低于一个月度的缓缴费款,最迟应于2023年6月底前全部补缴到位。
4、其他注意事项
1.缓缴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为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缓缴期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或职工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保经办机构会对作出承诺申请缓缴的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选取一定比例开展抽查。对经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及时追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申报操作指南
步骤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
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搜索“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事项,选择统筹区诸暨市,进入事项界面,点击“在线办理”后法人登录。
步骤二:进入办理界面,选择“缓缴类型”“缓缴行业”和“缓缴开始年月”,点击下一步;盖章上传申请材料,再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