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式消费在餐饮、美容美发、洗浴、健身等多种服务行业广泛使用,虽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便利和价格优惠,但由于少数经营者缺乏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观念,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此,预付卡备案显得尤为重要。
备案规定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令)、《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规定:经营者发行预付卡,应当在开展预付卡业务30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未备案的将责令改正或处罚。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规定: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违反本办法受到行政处罚的,由实施处罚的商务主管部门在指定媒体上公示处罚信息 。
备案地址
灌云建行营业部(县中医院对门,联系电话:88115094)
灌云建设银行人民路支行(溢彩馨都东门,联系电话88115101)
充值提醒
灌云县商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充值预付卡请选择在商务局备案的连信卡放心商家,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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