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金额
1.对梅州市属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当年度毕业生在梅企业就业情况进行考核,按院校数量20%的比例给予5万元至30万元奖励;
2.对驻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梅企业就业比例达到当年度毕业生总数15%以上的,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奖励;对驻梅职业(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梅企业就业比例达到当年度毕业生总数30%以上的,给予5万元至30万元奖励。
二、市外毕业生回梅相关政策
选择梅州生源较为集中的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设立引才联络站,建立在读梅州生源学生信息库,为有意愿回梅工作的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创业、就业、学术交流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