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中提到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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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成都为四川省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