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公租房申请入口:
☞ :点击进入(上海一网通办申请官网)
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中的主申请人先在一网通办上向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后至现场递交申请材料。单位承租可由主申请人或单位先在一网通办上申请后,汇总申请材料,集中提交给长宁区公租房运营公司进行申请。
拓展阅读:
长宁公租房公司正式受理后,根据本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开展核查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经核查认定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中心出具准入资格确认书。认定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审核未通过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