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表如下:
以下内容来源于2022年6月29日东昌府政务账号发布
引进岗位及引进数量
具体引进单位、引进岗位、引进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相关附件:
附件1:2022年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2年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应聘须知.pdf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的外,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8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年龄相应放宽1岁。
(四)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3)已在东昌府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4)现役军人;(5)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对2021年及2022年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因疫情影响未取得普通话证书而不能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参照以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