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城镇职工医保慢特病申报
一、门诊慢特病办理流程:
1、通过微信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进入门诊慢特病申报界面,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资料照片,如:身份证、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相关病种的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等)、申报疾病相关的其他资料。
2、鉴定医院对患者提供的资料有异议或患者提供的资料不足以支持鉴定的,可进行必要的检查或化验,鉴定费用自理。初审审核未通过的,按照系统提示,完善相关病种的就医资料后,继续等待初审结果。
3、如医院鉴定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录入后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如医院鉴定未通过,不享受待遇。
二、门诊慢特病报销流程
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患者,到选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费用按规定报销。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报销;异地安置患者到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现金结算后持相关材料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三、申报所需资料
1、诊断证明书:
2、近二年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相关病种的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等);
3、申报疾病相关的其他资料。糖尿病患者如没有住院的也可以提供诊断证明书及近期的血糖化验报告单和糖化血红化验报告单复印件。(鉴定医院如对化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鉴定过程中现场抽血进行化验,化验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1、社保卡上身份证号码为15位的参保人员,需到制卡网点更换社保卡后,方能使用。
2、职工医保门慢特病只能享受一种病种待遇。
3、申报新的门慢特病病种,鉴定通过、系统录入新门慢特病信息后,原享受的病种待遇自动终止。
4、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限定全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取消门诊慢特病定点数量限制。
5、定点医疗机构的变更原则上每年变更一次。